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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应对策略高级培训班”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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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2条留言 共1页 分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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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Joe
你点到帅哥了 Joe 没有留下QQ号 Joe 的电子邮件是: dominic@mail.com Joe 的主页是: http://fossed.net/user/view.php?id=1436 Joe来自: 2008年4月21日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有节余,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据实列支。请问:新法实施以前节余的应付福利费如何处理?

斑竹回复: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1】July
你点到帅哥了 July 没有留下QQ号 July 的电子邮件是: dominic@mail.com July 的主页是: http://www.smallie.org/Members/amandapeetwhippedi July来自: 2008年4月17日   
我是一家从事批发商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每天都有批发业务的产生.能否按当月实际的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并于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给对方结算?
斑竹回复: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月纳税义务发生了,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应于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Still
你点到帅哥了 Still 没有留下QQ号 Still 的电子邮件是: heel@mail.com Still 的主页是: http://www.suite101.com/profile.cfm/aliciakeysdii Still来自: 2008年4月17日   
你好, 请问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外贸企业出口一货物,该货物属已取消退税(原属退税范围)的商品,请问是应征增值税还是免征?
斑竹回复:
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第二条规定:“出口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下同)出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因此,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出口已取消退(免)税的货物应按上述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9】Bill
你点到帅哥了 Bill 没有留下QQ号 Bill 的电子邮件是: heel@mail.com Bill 的主页是: http://aaliyahplaneo.wblogs.org Bill来自: 2008年4月16日   
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将其购进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已经按照规定计提了销项税,请问如果购买该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斑竹回复:
 您好!
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将其购进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按照规定计提了销项税额,如果购买该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

【18】Jane
你点到帅哥了 Jane 没有留下QQ号 Jane 的电子邮件是: jane@mail.com Jane 的主页是: http://dakolil.axspace.com/guitar-tabliture/ Jane来自: 2008年4月16日   
我企业是以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想咨询一下:
购进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否抵扣?
斑竹回复:
您好!
企业购入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况,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7】Kir
你点到帅哥了 Kir 没有留下QQ号 Kir 的电子邮件是: jane@mail.com Kir 的主页是: http://nosawed.axspace.com/dual-monitor-wallpaper/ Kir来自: 2008年4月16日   
2008年,本地有些税务机关要求企业不得按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只能按企业实际支付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按比例可在税前扣除。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斑竹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分别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企业在执行上述三费的扣除问题时,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基础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实际发生金额低于规定范围,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  

【16】Still
你点到帅哥了 Still 没有留下QQ号 Still 的电子邮件是: nick76@mailbox.com Still 的主页是: http://japonka.pl/moodle/user/view.php?id=15333 Still来自: 2008年4月14日   
自查查出应补税款是否交纳滞纳金
斑竹回复:
您好
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纳税人自查补税也应加收滞纳金。

【15】Heel
你点到帅哥了 Heel 没有留下QQ号 Heel 的电子邮件是: heel@mail.com Heel 的主页是: http://lawsuitagainstoprahwinfrl.blogsome.com/ Heel来自: 2008年4月14日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我们银行的呆账损失如何处理?银行卡透支款项能否作为呆账损失?
斑竹回复:
你好!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对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予以了明确。通知规定,金融企业符合五种情形的债权或股权,可以认定为呆账,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是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同时又无其他债务承担人,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法律追溯失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二是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转让股权、债权,其出售转让价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三是金融企业因内部人员操作不当、金融案件原因形成的损失,经法院裁决后应由金融企业承担的金额或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年以上仍无法追回的金额;四是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银行承担的净损失,经法院裁决后应由金融企业承担的金额或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年以上仍无法追回的金额;五是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逾期3年以上,且经金融企业诉诸法律,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经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符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情形的金额。
  金融企业符合五种情形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也可以认定为呆账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是持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二是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三是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四是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以其财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五是5000元以下,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另外,金融企业符合两种情形的助学贷款,也可认定为呆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是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能力或劳动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二是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

【14】ijo
你点到帅哥了 ijo 没有留下QQ号 ijo 的电子邮件是: wodemimi@yahoo.com.cn ijo 暂时没有主页 ijo来自: 2008年4月14日   
我想咨询一下:出租房屋的税收缴纳问题?
斑竹回复:
你好!出租房产应当按出租收入缴纳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如果你出租的房产是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你还应按出租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如果你是单位出租,还应当并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你是个人出租,还应当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3】Neo
你点到帅哥了 Neo 没有留下QQ号 Neo 的电子邮件是: bill@berlin.com Neo 的主页是: http://www.suite101.com/profile.cfm/cheerleaderss Neo来自: 2008年4月13日   
我公司自2006年申请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已获批准,按照规定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抵免额可在5年内可以抵免,但根据新税法规定,自2008年度开始不再实行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么,我们到2007年度所得税汇缴后还有二佰万左右的税款是否可以在以后年度内继续享受抵免呢?请求帮助解答。 
谢谢!


斑竹回复:
对2008年底之前核准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至期满

【12】Dominic
你点到帅哥了 Dominic 没有留下QQ号 Dominic 的电子邮件是: bill@berlin.com Dominic 的主页是: http://www.suite101.com/profile.cfm/nakedrealpeoe Dominic来自: 2008年4月13日   
08年以后还有没有购买大型国产设备抵税的优惠政策了?

斑竹回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1】Halo
你点到帅哥了 Halo 没有留下QQ号 Halo 的电子邮件是: nick76@mailbox.com Halo 的主页是: http://www.suite101.com/profile.cfm/carmenelectro Halo来自: 2008年4月12日   
你好,我单位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是核定的,今年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我单位企业所得税还按原来的方式缴纳吗?有新的规定了吗?请告诉我,谢谢
斑竹回复:
你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对纳税人在什么情形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了明确规定,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税务机关将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具体你单位如何适用请你自行对照一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10】donney
你点到帅哥了 donney 没有留下QQ号 donney 的电子邮件是: DONNEY001@163.COM donney 暂时没有主页 donney来自: 2007年6月22日   
外资企业购置的车辆优惠政策有哪些呀?
斑竹回复: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留学人员和来华专家车辆免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除此之外,外资企业购置的车辆没有其它优惠政策。 

【9】碧海飞燕
你点到美女了 碧海飞燕 的QQ号是: 460377745 碧海飞燕 的电子邮件是: bihaifeiyan1234@163.com 碧海飞燕 暂时没有主页 碧海飞燕来自: 2006年12月8日   
我想咨询一下新办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或者说享受优惠政策的须具备哪些条件即可?
斑竹回复:
 新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分行业、分税种的都有,不知你办的是什么行业等要素,所以我在这里只给你说一下新办第三产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详情请你查询本网的税收优惠政策库--浙江分类查询。
    新办第三产业:
    减免条件:(1)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减免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
    报批期限:次年3月底前完成。
    报送资料:(1)申请减免所得税的书面报告;(2)《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3)纳税人当年距报批日期最近1个月(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4)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王'S
你点到美女了 王'S 没有留下QQ号 王'S 的电子邮件是: wcbhz@163.com 王'S 暂时没有主页 王'S来自: 2006年10月24日   
请问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区别?
斑竹回复:
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日前个销售住房(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营业税政策均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

【7】国际货运代理
你点到帅哥了 国际货运代理 没有留下QQ号 国际货运代理 的电子邮件是: QHAXZZSH@126.COM 国际货运代理 暂时没有主页 国际货运代理来自: 2006年4月20日   
请问我们公司要进行公益性、救济性捐赠,需要办理那些手续,望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斑竹回复:
 1.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组织等)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和在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不包括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2.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浙江省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捐赠直接用于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中等专科学校、高中(包括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教材、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张广亮
你点到帅哥了 张广亮 没有留下QQ号 张广亮 的电子邮件是: zhangguangli@163.com 张广亮 暂时没有主页 张广亮来自:威海市 2005年9月27日   
房地产开发工程用水电由水电部门直接向房地产公司收取,如果此部分费用由工程队承担的话,是否支付时,借:其他应收—工程队 贷:银行 以后可在支付工程款扣转谢谢
斑竹回复:
做为房产公司不能替工程队代收代付费用。如果代收代付的应交纳3%的营业税(税务机关防止工程队私自将费用转移到房产公司)。最好让水电部门直接将发票开给工程队

【5】刘丽
你点到美女了 刘丽 没有留下QQ号 刘丽 的电子邮件是: wang@263.com 刘丽 暂时没有主页 刘丽来自:山东省 2005年9月27日   
宋老师你好!
1、 请问接待来访客户发生的住宿费、旅游费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
2、业务招待费是否仅指招待客户的餐费?

斑竹回复:
我认为应作为“招待费”。国税函[2003]837号文件规定:中国移动对老客户积分所送的手机,都可以进“招待费”。

【4】王斌
你点到帅哥了 王斌 没有留下QQ号 王斌 的电子邮件是: dsdsfffds@163.com 王斌 暂时没有主页 王斌来自:山东省 2005年9月27日   
您好!我公司是商贸型企业,主营批零业务,兼营咨询服务。请问如果公司认定为福利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除应交增值税外,兼营的项目是否可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斑竹回复:
你好:福利企业必须是生产企业。商贸企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3】apple
你点到帅哥了 apple 的QQ号是: 789456 apple 的电子邮件是: linlinflower@263.com apple 暂时没有主页 apple来自: 2005年9月27日   
我公司预从香港购进一批图书,香港开出的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使用。
香港与大陆的图书进销税方面有哪些规定?
斑竹回复:
应以外汇付款凭证为准。进口的没有进项税抵扣,只有在海关交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后,方可在以后销售中抵扣

【2】llma
你点到美女了 llma 的QQ号是: 1234565 llma 的电子邮件是: 123@163.com llma 的主页是: http://123.com llma来自:山东省 2005年9月27日   
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后是否必须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如果不办任何手续,继续保持小模纳税人身份,放弃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没有具体的文件或依据出处?
斑竹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
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1993年12月25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十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1】无法收回的外借款项是
你点到美女了 无法收回的外借款项是 的QQ号是: 44444444 无法收回的外借款项是 的电子邮件是: eee@eeeeeeee 无法收回的外借款项是 的主页是: http://444444444 无法收回的外借款项是来自:无法收回的外借款项是否能税前扣除 2005年9月27日   
 地税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我公司1999年借给一业务单位周转金12万元,2000年11月,由于该业务单位破产,外借款项12万元只收回了2.6万元,其余9.4万元无法收回,企业将无法收回的9.4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作纳税调整。税务检查人员指出,无法收回的9.4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我们表示不解。

斑竹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文件规定: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借出款项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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